摘要
职位数量: 1
招聘人数: 10
学历要求: 未知
报名结束
截止日期: 2025-05-26 18:00
工作地点: 西双版纳
公告详情
景洪市第三人民医院创建于1963年,前身是中国人民解放军云南生产建设兵团一师一团医院,2025年挂牌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精神专科医院、景洪市传染病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健康管理、诊治为一体的西双版纳州唯一的公立二级甲等精神/心理专科医院。
医院坐落于西双版纳湄公河畔,占地面积30799平方米,业务用房建筑面积21666.54 平方米。现有职工近230人。医院核定床位310张,开放床位619张,内设老年精神科、妇女儿童精神科、临床心理科、精神康复科、临床心理科二病区以及传染科等6个临床住院科室,以及精神科门诊、心理咨询门诊、感染科门诊、中傣医门诊,设有药剂、检验、放射、超声、电生理等医技辅助科室。同时设有省级心理治疗专家工作站,州级精神卫生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州级精神卫生项目办公室,州级助理医生规范化培训协同基地。主要专科设备:精神压力分析仪、心理检测系统、近红外脑功能成像系统、大脑生物反馈治疗仪、脑波治疗仪、CCBT计算机认知行为治疗系统、智能心理减压放松系统、正念放松系统、经颅磁治疗仪等先进的精神专科诊疗设备。
常规检查设备:德国西门子CT1台、美国GECT1台、DR1台、GE彩色超声、经颅多普勒超声血流检测仪(TCD)、心电图诊断系统,全自动血气分析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化学发光测定仪、核酸检测提取仪、基因扩增仪等先进的检查检测设备。
根据医院实际发展需求,经医院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本次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按需设岗、按岗引进”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核测评,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拥护“两个确立”,自觉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行政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等被处罚的人员;
3.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报名时提供虚假证件或信息的;
5.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有关条件的;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线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在规定时间内统一打包发送至指定联系人邮箱1195764511@qq.com。线上报名期间不接受任何形式的纸质材料报名,邮件标题格式为“报考岗位+姓名”,报名材料仅接收PDF格式的电子材料,未按要求及格式提供材料视为应聘者放弃报名资格。
2.报名时间:2025年5月24日(自公告发出时间)至5月26日18:00(以文件收到的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须提供的材料:2025年景洪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承诺书(附件自行下载填写)、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2025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待毕业后提供毕业证原件进行复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获奖证明;执业护士资格证书或考试合格证明等。
4.报名联系方式:
联络员:丁老师,何老师,冯老师
联系电话:15198491860,18287311909,18306904418;
(一)发布公告
在景洪市第三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2025年5月24日至5月26日。
(二)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线上报名方式进行。
(三)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按照《景洪市第三人民医院编外人员招聘公告》相关要求,由景洪市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护理部负责完成资格审核,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核通过方可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按时到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四)报名资格审核结果运用
1. 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报名资格通过人数比例小于1:3,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2. 招聘计划人数与报名资格通过人数比例大于1:3,先进行笔试再进入面试环节。
(五)考核测评
1.笔试
笔试时间:2025年5月28日9:00-11:00
笔试地点:6号楼3楼会议室
招聘计划人数与报名资格通过人数比例大于1:3,报名人员先参加笔试。考试时考生需持身份证于规定时间到相应地点参加笔试,未按时参加笔试视为本人放弃应聘。
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测试,笔试总分为100分,采取线上答题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当场公布,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出现放弃面试的考生,从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2.面试
面试由面试工作小组直接采用结构化面试+专业理论知识对考生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进行考核测评,面试总分为100分。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报名资格通过人数比例小于1:3的岗位直接进行面试招聘,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与后续的招聘环节。招聘计划人数与报名资格通过人数比例大于1:3的岗位先笔试再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招聘环节,最终以综合成绩为准。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计算
招聘计划人数与报名资格通过人数比例大于1:3的岗位,采用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总分100分,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比例计算得出,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各项成绩分别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计算,面试成绩当场公布给考生。
4.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景洪市第三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严格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规范》实施。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体检应在景洪市第三人民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报考人员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5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医院为景洪市第一人民医院或西双版纳州人民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出现因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情形,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1次。
(六)公示
通过考试的拟招聘人员经体检合格后,将拟招聘人员名单在景洪市第三人民医院宣传栏和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同时签订《云南省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医院对录用人员进行岗位能力的考核,若2025年毕业生在试用期间,护士资格考试成绩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聘用人员按照《景洪市第三人民医院编外人员管理办法(2025版)》核发工资。
(一)参加考核测评的工作人员要严肃工作纪律,凡与考核测评对象有需要回避的情形,要实行公务回避,不构成回避但有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要提前报告。
(二)考核测评工作中如发现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
(四)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好职责,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本方案由景洪市第三人民医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景洪市第三人民医院2025年编外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691-3088656(人事科)
监督电话: 0691-3060021(党办)附件1:景洪市第三人民医院2025年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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