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职位数量: 4
招聘人数: 16
学历要求: 大专及以上
报名中
截止日期: 2025-04-16 16:30
工作地点: 营口
公告详情
根据《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本着“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急需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急诊科医师2人、肾内科医师2人、神经外科医师2人、护士10人。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等
院校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热爱医疗卫生工作;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国家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和专业条件
1、急诊科临床医师2人: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专业,具有医师执业证书,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
2、肾内科医师2人: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要求条件:内科学相关专业,具有医师执业证书,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2)全日制本科学历要求条件:临床医学专业,具有医师执业证书,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非应届毕业生需有三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两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
3、神经外科医师2人: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要求条件:外科学相关专业,具有医师执业证书,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2)全日制本科学历要求条件:临床医学专业,具有医师执业证书,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非应届毕业生需有三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两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
4、护士10人:要求普通高中起点(不含职高、职专)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学专业,具有护士资格证书,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
四、合同管理及福利待遇
1、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制待遇;
2、按照政策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意外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职称与在编人员同等条件晋升;
五、信息发布
通过鲅天下、营口市人民医院(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医院)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后请考生关注报名考生微信群所发布的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等相关内容。
发布公告时间:2025年4月3日- 4月15日。
六、招聘程序
1、现场报名时间:
2025年4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2、报名地点:营口市人民医院(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医院)内科康复楼机关办公区三楼会议室。
3、联系电话:0417-6165648。
4、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护士需提供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学位证、医师执业证书、医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国家教育部学信网中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小二寸照片一张等招聘岗位需要的相关材料。
5、有工作经验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劳动合同或保险缴费明细证明。
6、以上学历、资历、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
7、资格审查:由区卫健局、医院人事科、纪检监察科、医务科、护理部对报考人员的学历、身份、资格等信息进行审核。
七、组织机构
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公开招聘的日常工作。
考核人员及分工:整体招聘考核工作在区卫健局及医院纪检监察科的监督下完成,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
八、招聘方式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两部分相结合进行,占比分别为60%、40%,两项成绩之和为依次录用成绩。
2、如因考生本人原因,未按时考试的,按自动弃权处理。
九、公示、聘用
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面试考核情况,按照综合成绩排列名次,择优录取,综合成绩并列者由领导小组选票确定排名,最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空缺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上岗之前按规定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营口市人民医院(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医院)网站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用工相关手续。录用后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公示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原单位未解除劳动用工合同的不予聘用。
本公告由营口市人民医院(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17—6165648
监督电话:0417—6156165
注:所有信息均在报名后新建立的微信群上发布,不以其他方式另行通知,请报名考生随时关注报名微信群相关信息,如因未及时查看导致错过任何环节,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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