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职位数量: 若干
招聘人数: 9
学历要求: 未知
报名中
截止日期: 2025-04-15 16:00
工作地点: 枣庄
公告详情
枣庄市口腔医院是枣庄市唯一一所政府举办的,集医疗、预防、保健、科研、教学为一体的公立二级口腔专科医院,是枣庄职业学院教学医院和山东省口腔医院技术协作医院,也是鲁南地区规模最大、实力最强的口腔专科医院。目前医院设有新城、市中、滕州三个院区,建筑面积达7000余平方米,现有牙科综合治疗台114余台,员工200余人,设立62个临床医技机构。医院秉承“先进技术与国内尖端同步,健康口腔与绚丽人生共融”的愿景,致力打造鲁南地区一流的口腔专业机构。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结构,建设一支能够适应公立医院改革新形势和医院业务发展需要、满足人民群众身心健康需求的优秀人才队伍,根据枣庄市口腔医院岗位空缺情况和人才梯队建设需要,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人才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专业对口、注重能力和水平的用人方向,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适应岗位需求的优秀人才选拔到医院来。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急需紧缺人才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9年3月25日以后出生),特殊岗位急需紧缺人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9年3月25日之后出生),入选省级及以上人才工程的高层次人才可不作年龄限制;
(五)身体健康,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以毕业证书登记的专业为准)、技能条件;
(七)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不得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报考;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枣庄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控制总量备案人员)不得报考;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辞职后,自销编之日起3年内不得报考。
已有工作单位的在职人员应聘报考岗位,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同意应聘报考的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式样)》(附件3)。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前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材料后,方可应聘报考。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经定向或委培单位(部门)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信。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至2025年3月。
设定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三、招聘的岗位、专业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专业及具体要求详见《2025年枣庄市口腔医院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岗位汇总表》(附件1)
四、报名时间、要求和方式
(一)招聘信息发布
在枣庄市口腔医院、枣庄市卫生健康委、枣庄市人社局官方网站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25日09:00-4月15日16:00
2、报名采取电子邮件的方式,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所需材料以压缩包方式发送至skqyyrsk@163.com,电子邮件名称格式为“2025急需紧缺报名:报考岗位+姓名”。邮件发送后应及时与报考单位进行电话确认。
3、报名材料(以下均为扫描件):
(1)经本人签字确认后《枣庄市口腔医院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
(2)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3)已取得的所有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2025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未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4)所有毕业证书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医师资格证书(已考试通过未发证书人员请提交考试通过成绩单);执业医师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
(6)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在培证明(已通过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试未发合格证书的,须提供培训单位出具的考试考核合格证明,并加盖培训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7)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8)本市已离职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应聘的,报名时出具原单位销编相关材料;其他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在报名时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附件3)或解聘证明;
(9)无工作单位的非应届毕业生及国家规定择业期(二年内)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网上报名时需填写《无工作单位承诺书》(附件4),《无工作单位承诺书》(附件4)需应聘者亲笔签字并加按手印;
(10)经本人手写签字版的《2025年枣庄市口腔医院急需紧缺人才诚信承诺书》(附件6)扫描件;
硕士岗位的专业要求具体到二级学科,而考生的毕业证仅有一级学科名称,考生需提交由毕业院校开具的专业方向证明材料,写明考生所学专业的二级学科名称。以上证件作为报名和资格初审的重要依据。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信息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报名人员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初审结果的,后果由报名本人负责。
4、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5年3月25日11:00-4月16日16:00
审查结果以电话或邮箱形式向报名人员反馈,报考人员应及时接听电话或查询邮箱。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严肃性,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伪造学历、学位、证书、证明、材料等的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录用资格人员,或在面试、考察体检等环节中发现与招聘条件不相符人员,查实后取消应聘资格,一切后果由应聘报考者本人承担。
5、现场资格审查并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审核缴费,现场审核、缴费时间以电话或邮箱通知为准。逾期未审核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
审核缴费地址:枣庄市薛城区黄河路与峨眉山路交界处2266号枣庄市口腔医院北楼二楼
现场审查材料:包括邮箱报名时提供的所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查后回退个人,复印件用人单位留存备查。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7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穷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出具被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审查贯穿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严禁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凡报名人员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五、专业技能测试
急需紧缺岗位招聘不设笔试环节,主要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重点考察考生的职业素养、专业技术能力、应变表达能力等。根据资格初审人员情况,分组进行,测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实行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出现并列,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确定最终总成绩。技能测试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成绩合格者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程序。参加专业技能测试时需提交:打印的准考证、《2025年枣庄市口腔医院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2)、《2025年枣庄市口腔医院急需紧缺人才诚信承诺书》(附件6)。
六、考察和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成绩排序情况,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察体检的,视作自愿放弃考察体检。
医院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考察、体检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上报市卫健委和市人社局,并同时在枣庄市口腔医院、枣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枣庄市人社局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签订《三方协议书》的考生毕业后,按照要求在2025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和其他必备材料,且公示无异议符合聘用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聘用。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
本次专业技能测试不指定考试材料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将视具体情况严肃处理,直至取消聘用资格,并纳入医院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上级部门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632-5735813、5735810
电子邮箱:skqyyrsk@163.com
监督电话:0632-8686618
医院网址:https://sdszzskqyy.cn/
医院地址:枣庄市薛城区黄河路与峨眉山路交界处2266号
枣庄市口腔医院
2025年3月2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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